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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扬州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4 来源:扬州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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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1)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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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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