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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汉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江汉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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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照下列规则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合成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湖北省考生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对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已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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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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