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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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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本科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表演方向)专业:①湖南、河南、山西、甘肃四个省考生参加本省艺术类相应统考合格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②北京考生需参加我校的舞蹈类专业加试合格后,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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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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