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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合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合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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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与复查:   

 1.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校考成绩*80%+文化考试成绩*20%),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2.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2009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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