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广西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