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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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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提档线的情况下,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时间和办法,在网上进行录取。我院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专业测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各省美术类最低控制线,依志愿、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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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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