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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西农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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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不组织统考的省份除外),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普通本科录取原则:

(1)江西省:

美术类和音乐类录取原则为达到江西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2)湖南、江苏、河南、山东、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美术类: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所计算的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分省排序录取。
音乐类: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3、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时,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录取时,在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上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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