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03 来源:渭南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取原则及标准:
(1)专业考试结束,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选,填发《专业课合格证》并将专业成绩通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本人。
(2)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等9个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教育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专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文考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