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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湖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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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1、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专业志愿。

(2)对各专业校考成绩特别优秀(前三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考生电子档案投进我校的,将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的情况予以优先录取。

(3)对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0%+省联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

(4)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同专业分方向招生,考生进校一学期后通过考核双向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流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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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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