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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吉林)


时间:2009-03-02 来源:长春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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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按计划数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按计划数1:1.5投档,投档后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

广告学专业考生取得合格证后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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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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