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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宜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宜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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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专业成绩按分省分科类(文/理)排名,不分文理科类省份直接按分省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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