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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重庆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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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专业考试成绩划线、通知和录取:

美术类专业:

1、除重庆以外其它省的专业成绩合格线由重庆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和相关规定合理划定,合格考生由学校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热点查询)。重庆考生参加重庆市联招考试,合格线由重庆市统一划定,并发放文考通知单,凡达到本科合格线(文考线和专业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相关专业。

2、录取办法: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文考控制线(若本省举行了专业联考的,其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本省本科联考合格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专业尖子生优先录取原则:对各省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

我校根据各专业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前不作分省来源计划,学校根据合格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各省录取名单。凡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普通高考成绩和参加本省相关专业联考成绩均须达到本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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