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2.吉林省、山东省: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者,音乐学、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考生达到我校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辽宁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考试合格者,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数学成绩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