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程序:

(一)根据我校专业考试结果提出拟发放合格证书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二)公示无误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考生必须取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根据生源地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五)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六)文理科单独划线录取。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