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通过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加试者,我院将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组织统考的省份,我院承认该省联考成绩。

3、只有生源不足情况下,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加试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考生必须出具所得其它艺术类加试合格证复印件及申请录取书。

4、数学成绩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总分,英语、数学分数没有限制要求。

5、新生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自行选择其专业和专业方向。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