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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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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

(一)专业课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办法

不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的省份考生,我院承认其它本科院校加试合格证,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在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的省份,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录取确定办法

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按照以下办法予以录取:

1.凡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录取时投档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凡我院承认其它本科院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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