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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08-03-01 来源:大连民族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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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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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学院是国家民委直属的六所普通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沿海开放地区,唯一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的民族高等院校,是辽宁省五所部委属院校之一。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开始招生办学,2006年4月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大连民族学院。

学校占地72万平方米,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理、法六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包括港澳台)所有省区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1300人,学生中有56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学生占64%左右。教职工总数为86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1名,特聘教授、优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带头人4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0%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25%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4.5%,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31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院校之一,成为委属院校唯一一所入选学校。2005年学校获得2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位于全国民族院校第一位,辽宁省70余所普通高校中并列第二位。学校被确定为辽宁省生物技术紧缺人才培养与培训基地。目前学校已建有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大连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大连开发区食品安全评价与检测中心也落户我校。2004年以来,我校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近4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数位居全国民族院校第一位。

学校注重强化各民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2006年我校学生在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捧得“挑战杯”,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2007年我校大学生有1021人次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励。学校连续7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90%,位居全国民族院校第一位和辽宁省内高校前列。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新西兰等30多所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2+2,4+1等多种形式的互派留学生、学术交流、教师培训和科研合作。

二、设计学院简介

我校设计学院现有在校生600人,教职工47人,拥有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和动画三个专业。自建院以来,设计学院携手国内外著名的教育家、设计师共同致力于探索一种以东方文化为背景,适合我国设计教育的新思路,以期恢复设计教育的本来面目。通过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形成了由在职教师和外聘知名专家共同组成的高水平师资团队。在职教师由多名具有较强设计能力及能够承担千万元以上项目能力的设计师、海外留学归国并热心于设计教育的专家学者构成,部分教师承担了青岛极地馆及大连市“发现王国”主题公园、老虎滩极地馆、森林动物园等重点工程的部分设计工作。

设计学院的教学理念是切实遵循人本教育的宗旨,采取人格塑造和专业教育并行,以专业教育做为载体,最终实现人格塑造的目的。学院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一年级阶段为公共平台教育,各专业学生统一接受设计基础知识和技能训练。从第三学期开始,艺术设计专业学生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素质、性格、倾向、爱好等特点,通过双向选择的方法进入各专业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该专业开设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四个专业方向10个工作室,工作室导师均由国内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职兼职教师担任。

几年来,设计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学生自我学习、发展、社会交往、适应环境和生存的能力,培养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学生屡次在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类设计大赛上获奖,毕业生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一定影响力的设计公司、中央及地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工作的学生连年增加,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90%以上。

三、专业及方向

2008年招收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开设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四个专业方向,设有10个专业工作室。

四、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设计、创造、教学及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设计、研究、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等方面工作的综合性应用型、创造型人才。

五、主干课程

设计图解、色彩学、人机工学、创造学、平面立体表现与技法、造型基础、市场学、心理学、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系统设计等。

六、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既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也招收汉族学生。

七、招生计划

2008年全国共招收260名学生,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招收100名学生,动画专业招收160名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6]10号)要求,分省招生来源计划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按比例分配。

八、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1. 凡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报名考生须获得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组织艺术类统考的除外)。

九、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 凡报考我校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所在省颁发的艺术类考试合格证,认真填写我校的《专业考试报名卡》,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一致,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人,字迹工整。
2. 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照片二张。
3. 加试费:150元/人(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 实行面报方式,考生须按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时间详见附件一。
5. 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河北省的考生只能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报名参加我校测试,在其它考点参加测试的成绩无效。
6. 按照辽宁省招生办要求,辽宁省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我校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7. 考生报名时,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8.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日程安排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十、合格证发放办法
1. 合格证发放比例: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6]10号)要求,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按1:4的比例发放。
2. 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4月1日给合格考生发“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持我校的“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十一、录取办法
1. 德、智、体全面考核。
2. 实行按专业招生。
3. 录取原则:
①各省(区、市)考生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积分=专业课成绩×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60%。
②辽宁省考生在计算综合积分时专业课成绩使用辽宁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其它省(区、市)考生统一使用大连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区、市)二本控制线20分以上,且专业考试获得大连民族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或获得辽宁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②辽宁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③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2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④获得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东华大学、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之一的设计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同时排在设计类相关专业前20名(不含专业方向),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5. 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缺任何一科者不予录取。
7. 档案中无政审表、体检表和相应的“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者,不予录取。
8. 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个人邮寄的档案材料和文化考试成绩。

十二、复查办法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者进行抽测复查,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学费标准

2008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10000元/年·生。

十四、学生管理
1. 各专业为全日制四年,考试合格,学分修满者,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2. 学生管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十五、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方法

考生可在4月1日以后拨打0411-87614119、87656067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我校校园网上查询。

通讯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600

网址:www.dlnu.edu.cn (考生可直接下载招生简章)

电话:0411-87614119 87656067 传真:0411-87614119

联系人:刘老师 祁老师

附件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1. 专业考试考场设置
(1)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从火车站乘306路到新文化报社下车,华侨宾馆南行50米即到。电话:043l一85382439)
(2)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68号,从火车站乘5路到交通学校、34路到18中学下车即到。电话:0471—6923959转8010)
(3)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l号,从火车站乘343路到九三五厂下车前走50米即到,电话:0451—86655180)
(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从长沙火车站乘麓山专线到湖南师范美术学院下车即到,电话:0731—8838976)
(5)江苏省南通市招生办(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从汽车站乘12路到体育馆下车即到,电话:0513-88094868)
(6)郑州106中学(原郑铁六中)(从火车站乘101路或102路到106中下车即到,电话:0371—68349168)
(7)包头市一机一中(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4号,从火车站乘2、22、134路到一机一中下车即到,电话:0472-5559114)
(8)太原师范学院(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从火车站乘11、606路到大营盘下车即到,电话:0351- 2279588)
(9)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从火车站乘1路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即到,电话:0311—85333630)
(10)潍坊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电话:0536—8223019、8232239,考试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52号潍坊学院)
(11)大连民族学院(从火车站乘大连—开发区专线到五彩城下车往南走300米,或乘轻轨到开发区站下车往南走500米即到,电话:041l—87614119)

2.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日期及考试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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