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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鲁迅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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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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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 2008年我院将高考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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