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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西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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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西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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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或我校艺术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详细录取办法见宣传材料或到我校网站查询)。

各省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

该省艺术招生计划数=该省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全国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我校艺术类招生总计划数

该省合格证发放数=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4 

注:部分省份要求考生须同时通过本省联考才有资格参加录取,请考生注意本省省级招办有关文件要求。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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