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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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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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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投档比例,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投档。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5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 70分,择优录取。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只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专科录取办法:

考生必须取得我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并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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