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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兰州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兰州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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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兰州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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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在各省招办的组织下,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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