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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联合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北京联合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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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联合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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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高考填报我校本科专业须通过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填报我校高职专业须通过我校相关专业考试或通过省内联考,并符合相关专业的报名要求。

2.在本科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二本线的60%、专业考试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德、智、体全面衡量,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无单科成绩限制。
美术类、音乐学本科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表演专业本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京内所有艺术类高职专业在文化投档线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京外高职专业在考生通过当地相关专业联考基础上,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顺序(高考志愿中无专业志愿的按照专业合格证中填报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5. 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成绩京内、外各前3名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控制线60%的基础上,优先录取(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名)。

6.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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