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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河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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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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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品格、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1)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美术学(含书法方向)专业、摄影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3)民生学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特别提示:我校民生学院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计划招生120人,学费标准13000元/年。山东、山西采用河南大学在各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考试合格的考生,发给“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接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在填报全国普通高招录取志愿时,可以选报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否则选报该专业无效。江西考生采用本省该专业统考成绩。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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