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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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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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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在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中,将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百分比转换,按专业占60%,文化占4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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