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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淮阴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淮阴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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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淮阴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淮阴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我院校考专业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3倍。

2、舞蹈编导专业对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且文化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美术学(书法)专业对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且文化达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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