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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深圳大学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深圳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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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深圳大学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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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

2.学校招生专业中,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获得省相应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或省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3.学校招生专业中,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或未组织省统考的省份: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㈡录取办法:

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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