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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绵阳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绵阳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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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绵阳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绵阳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不限制分数)

4、身体要求:符合国家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音乐学、美术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

5、投档办法: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6、录取方式:

(1)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未录取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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