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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07-03-01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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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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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07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本科:

专  业 学制 招生人数 合计
艺术设计(服装) 四年 220 650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 四年 4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 四年 138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 四年 93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四年 42
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 四年 20
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 四年 21
动画(新媒体与动画设计) 四年 46
绘画(油画) 四年 15
绘画(中国画) 四年 15
说 明 其中艺术设计(服装)包括三个专业方向:服装艺术设计、针织服装设计、时尚传媒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包括二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包括四个专业方向:珠宝首饰设计、皮革设计、旅游品策划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包括两个专业方向:公共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上述各专业方向在学生入学一年后确定。 所有专业均全国统招、文理兼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高职(专科):具体招生情况在2007年元月10日左右公布。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并无色盲、色弱者。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身高1.80米以上,未婚,形体比例匀称,符合模特基本条件者。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根据《中学生体育合格证标准的试行办法》的要求,未达到体育合格标准(免修体育者除外)者;   被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者;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及考试:

(A)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动画(新媒体与动画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专业: 1、方式: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下各考点中任选一个,在指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面报并参加考试,不可在各考点间重复考试。有高职专业招生计划省市的考生,本科、高职专业可以兼报。

2、 时间、地点:

序号 考点名称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 3月3—5日 3月8日
2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 3月3—5日 3月9日
3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街12号 3月6—7日 3月9日
4 太原科技大学 太原市万柏林瓦流路138号 3月6—7日 3月9日
5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3月4—5日 3月7日
6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 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3月3—4日 3月6日
7 杭州师范学院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3月4—5日 3月7日
8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宣城路16号 3月3—4日 3月6日
9 南昌市实验中学 南昌市南京西路166号 3月3—4日 3月6日
10 青岛市招生办 报名统一在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南山区山海关路19号)进行,考试地点待报名时通知。 3月4—5日 3月7日
11 郑州市第24中学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3月5—6日 3月8日
12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武汉市汉口杨汊湖“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3月6—7日 3月9日
13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3月3—4日 3月6日
14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罗湖区北斗路22号文华花园内 3月3—4日 3月6日
15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南宁市华强路95号 3月4—5日 3月7日
1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中学 成都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3月6—7日 3月9日
17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3月3—4日 3月6日

注:为方便广大考生在北京考点应试,特安排两场专业考试(3月8日、3月9日),考生可任选一天参加考试,但不得重复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3日—5日三天,每天8:30—16:30。

3、 报名手续:

(1)、考生既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函购、面购,也可在报名时到考点面购报考材料。

(2)、报名时必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

(3)、考生在收到报考材料后,必须逐项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学校专业考试准
考证号由学校填写),填写报考志愿时请在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代码,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4)、报名时须交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张,将其中两张分别帖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4、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以上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报名、考试。

5、考试科目:(1)素描、(2)创意速写、(3)色彩(水粉)

6、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地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B)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初试)时间为2007年3月3日---3月5日,3月6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为2007年3月7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1、初试内容(面试):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形体观察。

2.复试时间与科目:

(1)2007年3月7日上午:笔试与口试

(a)笔试:给一篇媒体广告策划案例,结合市场需求,运用全新的观点进行分析论述;

(b)口试:相互沟通的能力、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2007年3月7日下午:创意速写。

(C)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3日---3月5日,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7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考试科目:(1)素描、(2)创作草图、(3)色彩(水粉)。

(D)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方式:一律由考生本人在考点面报

2、报名时间:2007年1月17日-18日

3、报名手续:

(1)、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函购、面购报考材料;

(2)、按要求逐项填写报名表、准考证(学校准考证号除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

(a)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及准考证;

(b)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同一底版)三张,并将其中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及准考证指定位置上;

(c)报名时必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

(d)报名考试费:初、复试费。

4、初试:

(1)时间、地点:2007年1月19日—20日,在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进行;

(2)科目:

(a)量体: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造型、乐感等(女生自带高跟鞋)。

6、复试:

(1)时间、地点:2007年1月21日在北京服装学院进行;

(2)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三、录取: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本科艺术设计、摄影、动画、绘画及高职各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总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专业成绩查询:

请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zsjy.bict.edu.cn查询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当地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规定:

一、学费: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高职学费另行公布。

二、复查: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如专业复查考试与专业入学考试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处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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