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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7-03-01 来源:鲁迅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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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鲁迅美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艺、城市规划、服装、染织、纤维、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录取的新生将在大连校区基础教学部学习一年,第二学年依据成绩经双向选择进入专业工作室学习。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 2007年我院将高考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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