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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7-03-01 来源:山东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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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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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本院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中澳班)、艺术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美术学(美术批评)、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中韩班)、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美术学(造型类)、美术学(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学、摄影、动画]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并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结合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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