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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7-03-01 来源: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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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办法:

(一)美术类: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招考办有特殊要求,则考生还需具有所在省艺术联考合格证);艺术设计(工业产品造型方向)、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总分=高考成绩×50%+专业成绩×50%;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总分=高考成绩×30%+专业成绩×70%,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如生源不足,学校将按5分一档规则降分)

(二)空中乘务类: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总分=面试成绩×70%+高考成绩×30% 。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如生源不足,学校将按5分一档规则降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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