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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云南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7-03-01 来源:云南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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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云南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云南艺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a、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b、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c、2007年我院艺术设计学本科实行“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择优录取。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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