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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06-03-01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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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美术招生简章

招生省份、专业及计划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广西、山东、河北、安徽、浙江、江苏

【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专业(师范专业):招收本科生80人

艺术设计专业(非师范专业):招收本科生80人

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报名条件】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报考专业】

报名考试时不分专业,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分专业填报。

【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交验有关报考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交表、电子照像→核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报考费用】

每个考生收报考费120元(报名登记表不另收费)

【学费标准】

9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各省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6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湖北省考生报考安排】

报考我校的湖北省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日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考试时间:3月4日

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除参加我校考试外,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美术专业基础课联考。

报名时间:2月27-3月8日

报名地点: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联考时间:3月11日

联考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考试科目】

A.素描:人头像写生

B.速写:动态人物速写

C.色彩:静物写生

【评分要求】

A.素描:画面布局合理、面部结构清晰、五官比例准确、明暗层次分明、形象刻划深入、神态表现生动

B.速写:画面构图布局合理、人物比例符合基本要求、动态特征明确生动、用线面表现简洁肯定、人物主要部位交待清晰

C.色彩:画面构图完整、物体造型准确、画面的关系能通过色彩的冷暖方式表达、整体色调协调

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湖北省外考生自2月21日起可拨打电话(027)16869989全天候自动查询成绩,或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www.hzu.net.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2月26日前拨打(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成绩公布七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湖北省内考生自3月15日起可拨打电话(027)16869989全天候自动查询成绩,或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www.hzu.net.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3月20日前拨打(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待湖北省招办公布联考成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2.考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3.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5发放专业合格证(依据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该省考生必须同时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公布。

高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高考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各省专业前三名,在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优先录取,原则上可降低文化分20分(原始分)。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原则上可优先录取。

【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市内坐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下即到)

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27-67868009(学校纪委);67867105(学校招办)

http://www.hzu.net.cn

E-mail:zb@mail.ccnu.edu.cn 邮编:430079

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经教育部批准可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学校历史悠久 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03年创办的文华大学(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教育的养分,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恪守“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为国家培养了18万多优秀人才。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2000多亩,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中秋时节,丹桂飘香,堪称人间胜境、治学佳园。

学科优势明显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3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有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2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3个本科专业(其中22个师范专业,31个非师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师资力量强大 现有教职工近4000人。其中专兼职院士、文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8人,教授292人,副教授515人,博士生导师166人。

科研实力雄厚 学校教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全国高校首届、第二届成果评奖中名列第13位和第10位,理科科研论文“SCI”源刊与收录率连续9年名列全国高校前40位。

教育特色鲜明 我校人才培养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培养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的整体优化,大力倡导创新教育及实践能力的培养。

奖助贷措施得力 我校目前设立近20项助学奖学金,师范专业学生100%享受师范助学奖学金,有50%的学生每年可享受400—10000元不同标准的优秀学生助学奖学金;学校同时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助学和贷款体系。

毕业生就业率高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呈现出良好的势头,毕业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一次性就业率高,2002年为99.38%,2003年为95.88%,2004年为99.11%,2005年为95.11%,位列全国部属院校前列。

美术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是学校于2004年4月在原美术系的基础上成立的。原美术系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华中高等师范学校图画制图系。1985年华中师范大学重新恢复建立美术系。

美术学院现由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和城市形象与当代艺术中心组成。按照教育部1998年新颁布的专业目录现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已经向学校申报增设动画本科专业。现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两个硕士学位点。

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学缘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3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5人,讲师4人,助教1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1人,在读博士2人,具有硕士学位14人。在岗教师中硕士生导师8人。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96.55%。学院十分重视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坚持“内培外引”和“政策吸引人才,事业培养人才,感情稳定人才”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先后派出16名教师到国内著名学府或出国进修培训,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做访问学者。学院十分重视学术交流,广泛与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联系,先后聘请中外专家周韶华、尚杨、米歇尔·丹纳(德)、蒋昌忠等为学院客座教授,进行讲学,并邀请一大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学者来学院举办学术讲座。

美术学院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颇具雄厚实力的基地,为华中地区乃至全国培养了大量合格的美术师资和美术专门人才。特别是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由“精英教育”逐步走向“大众化教育”的新时代,学院始终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已任,特别注重学生培养质量。坚持教学改革,加强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学院有较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具备创作(设计)与研究能力,作品屡次在全国大展和国际展览中参展和获奖,如88级学生程晶的油画作品《爱之梦》入选国际1992年在日本举行的世界大学生画展。2000级研究生陈曦创作的《走过肯德基》(版画)入选“湖北省第九届美术作品展”获优秀奖,版画作品《戏面》2001年入选“第七届全国铜版、石版、丝网版版画作品展”获金奖等。

美术学院成立后,适应学校确立的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制定了本院的学科发展规划,重新确立学院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发挥美术教育研究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动画和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把我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创作与应用兼备的研究型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办学条件和硬件设施日臻完善,1998年8月迁入学校新建成的田家炳教育书院大楼,拥有教学用房3000多平方米,其中有计算机美术基础教学实验室、多媒体电化教室、铜版画制作实验室、艺术馆等。为了进一步改善美术学院办学条件,学校已经决定兴建新的两万余平方米的十号楼——美术(城环)大楼。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后,美术学院将拥有21世纪培养美术专业人才的现代化办学条件。

专业简介

美术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的具有科学与人文基本素养,全面发展的高、中等学校高素质的美术师资和具有创新精神、开拓精神、研究能力、实践能力的各类美术高级专门人才,并为美术学硕士研究生提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美术技法理论、素描、色彩、中国画、版画、油画、雕塑、书法篆刻、设计原理、电脑绘画、教育学、心理学、美术学科教学论、教育实习

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需要的,具有完善人格、宽厚基础、创新精神和实践竞争优势的高素质艺术设计人才为宗旨,培养能运用现代设计方法,精通相关设计软件,掌握市场营销知识,并为艺术设计硕士研究生提供有持续发展潜力专业化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现代设计史、中外工艺美术史、广告学、市场营销学、设计素描、装饰色彩、电脑图形设计、广告程序策划、摄影基础、编排设计、图形创意设计、字体与标志设计、商业包装、CI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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