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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工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浙江工商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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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工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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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和方法:

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2006年招生简章》的规定精神,我校对外省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对专业成绩上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上所在省分数线,且英语高考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数学成绩按100%计入总分)。遵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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