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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鲁迅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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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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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200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文科最低控制线的90%划定,其它专业按70%划定;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绘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摄影、工业设计、书法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 2006年我院将高考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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