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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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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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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2006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须考生所在省市区认可我校艺术类单考成绩。

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有些省市区须同时达到省联考专业合格控制线)。

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6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40%。

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为特优级且文化成绩上线则不参加排序,首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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