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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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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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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 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将各省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经过折算(高考成绩满分折算成300分),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300)〕。

2、 文科含数学成绩,文理科单独划线录取。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150分制)以上,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实际分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其余科目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 面向全国招生,暂不做分省计划。录取时,根据各省有效报考人数适当分配各省比例,对有效报考人数超过8人的省区,则按照该省报考人数占全国报考总人数的比例分配计划,少于8人的省区则参加全国大排队。

4、 按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专业复试。复式通过者给予正式录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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