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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上海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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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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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凡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2006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

2.在投档范围内,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录取时以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后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折算公式:

2006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如当地高招办对合成总分的折算有特殊规定,按当地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3.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作不予注册和退档处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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