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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厅长: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说明


时间:2006-9-22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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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说明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王斌泰

(2006年9月22日)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5年秋季开始,江苏省普通高中进入课程改革实验。2005年3月,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开始了2008年高考方案研究工作。按照改革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学习了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文件、资料,深入研究了国内外高考改革历史和现状,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若干次反复认真的研讨,形成了现在公示的高考方案。

  近几个月来,我们曾分别向省政府和教育部作过专题汇报。前不久,教育部组织全国近二十位专家对江苏省2008年高考方案进行了专题研讨。研讨会充分肯定了江苏省所开展的探索性研究工作。

  下面,我代表省教育厅,就2008年高考方案作三点说明。

一、方案研制的基本原则

  方案的研制,坚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从我省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实际出发。高考方案的实施要有利于中学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择优选拔人才。在方案的研制过程中,始终坚持六项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根据高中教育面向大众的特点,充分考虑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的差异性,关注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实际,在科目设置、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构筑公平公正的平台,确保方案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选择性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尽可能满足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特长进行不同的科目选择和学习需求;充分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力求把基础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学生选送到理想高校;注重选才方式的灵活性,针对不同高校的要求设置不同的选拔方式,支持各类院校多样化选才。

  (三)导向性原则。高考方案尽量与基础教育改革、新课程改革的方向相一致,体现对新课程改革一定的导向作用,同时对新课程改革有较强的配套性和适应性。利用高考方案引导全社会科学评价学校和学生,引导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高校摒弃“唯分录取”,注重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创新性原则。继承现有高考模式的优点,借鉴和吸收国内外高考方案的成功经验;既要体现江苏教育基础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又要体现高考改革和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方向,力求在统考科目设置、测试方法、评价内容等重要环节有所突破。

  (五)综合性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用综合性评价代替一次性选拔考试;注重平时评价和学生成长记录,建立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较为完整的评价制度,为今后真正实现高校和学生自主双向选择打好基础。

  (六)可操作性原则。充分考虑社会诚信基础和社会对高考的认识,紧密结合招生录取工作的特点研究和设计方案,确保好的方案理念能通过实际招生录取工作得以体现。

二、方案研制的思路与基本内容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方案设计的总体思路:一是按照国家“3+X”高考方案的总体框架,在“X”上做一些新的设计;二是根据国家高中课程改革的方案,与新课程“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相适应;三是保持与我省现行高考方案的衔接和平稳过渡。我省现行方案是“3+2+综合”, 2008年高考方案对现行方案有继承也有发展,但总体方向和设计思想基本一致。

  第一,三门学科文化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是一个完整的评价方案。它们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这样的方案能够全面考察和了解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情况,而不只是几门文化课的分数;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地而且是有个性地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能够促进中学认真实施课程计划,提高教育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应试教育”的倾向;分项评价在不同的阶段、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而且让学生有一定的自我选择的空间,可以减轻学生学习和考试的负担。

  第二,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突出了基础学科的地位。国家统一高考和兄弟省(市)都把这三门作为必考科目。语数外三门学科在高等教育和学生终身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已经被社会广泛认同。同时,考虑到学生不同的发展倾向,语文、数学设计了附加题,这与新课程标准和学生修习的实际情况也相一致。这样的设计,既满足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有不同选拔人才的要求,也为学生进一步发挥潜能提供了机会。外语考试含听力(另外还安排专业口语加试),主要是为了加强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的培养。

  语数外考试总分设计为每门150分,总分450分,加上语文或数学的附加分30分,共480分。以450分为总分(不计附加分)划定每个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线后再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加上附加分投档。既考虑到报考志愿的不同倾向,又能够避免不同学科附加分简单进入总分而引起的学科分数不等值问题。

  语数外考试与全国高考同步进行,与全国保持一致,但我省考生只要考三门,切实减轻了学生高考与备考期间的负担。

  第三,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学业水平测试与语数外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学业水平测试是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考虑到语数外已作为高考统考科目,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因此,学业水平测试只设计了7个科目,这样也能适当减轻学生负担。

  学业水平测试设计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体现了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与新课程方案课程开设的要求相一致。由于这几门选修科目都是在相应必修科目基础上的延伸,因此,方案采用了选修科目覆盖该科目必修内容的做法。这样,学生测试的科目总数还是7门,减少了学生测试的科目和次数。选修科目2门,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这样的设计突出了历史、物理分别在高校文科类、理工类中的基础作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进行,必修科目测试的时间为75分钟,选修科目测试的时间为100分钟,总量并不大。同时,必修学科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测试机会,成绩三年有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习的情况分散测试科目(几个学科不集中在一次进行);也可以一个学科测试两次,选择自己满意的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按等级计分,淡化了“分分计较”的激烈竞争。必修等级按大家习惯的原始分数段转换,体现了目标参照考试的性质,它的区分度问题可以通过控制命题的难度系数的办法来解决。选修等级按学生测试成绩分布的一定比例来转换,这个比例是参照历年来高考录取不同批次的人数比例而确定的。这样较好地体现了区分度,同时也能较好地避免了学科之间、几次考试之间可能出现的分数不等值问题。学科之间与不同考试次数之间的分数等值问题,还将通过逐步建立题库的办法来解决。

  学业水平测试结果的使用主要是与学生报考志愿挂钩,报考不同层次的高校、报考不同的专业会有不同的要求。方案提出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统一的最低要求,不同的高校还可以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各自的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一次性全优的学生,方案还设计了加10分进线的办法,以资鼓励。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作为进入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门槛,看起来不如分数的区分度大,实际上有时候发挥的作用比分数还要大。同时,高校也有提出等级要求的自主权。这样应用学业水平测试结果,体现了学业水平测试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重要作用,而且也是适度的。

  学业水平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严格要求,这样有利于提高学业水平测试的可信度,建立良好的社会信誉。由于是等级计分,学生不必分分计较,预计不会加重学生负担。

  第四,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整体素质的综合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主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而设计。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既有对学生统一的综合素质要求,又充分考虑学生个性发展的突出表现,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为基础,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归纳与总结,形成直观的表格,体现了评价的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统一,并且将电子档案与文字档案统一起来,既便于资料的收集、整理、使用和全省统一管理,也有利于高校招生及录取后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合格加等级”的指标体系。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主要看是否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既有利于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真实情况,操作起来又比较明确、简便。

  综合素质评价的测试结果使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发挥的作用定位比较准确,突出了综合素质评价的“有用性”。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合格,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规定,考生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另外,我们还准备建立校长诚信承诺、相关项目抽测、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和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力求客观、有效地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实行三门学科统考与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分数与等第相结合,统一测试与选择性测试相结合,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综合考虑了课程改革的实际和高考的各个环节、各种因素,为高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设置了较高平台,预留了拓展空间。

  (一)以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条件。方案将语文、数学、外语作为统考科目,实行统一考试,把统考成绩作为划线、投档和录取的主要依据,既保证了加强基础、突出重点,又有利于减轻学生高考负担,特别是所有考生都考统一科目,保证了考分等值,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公正。

  (二)变一次性考试为多样化考试。除语文、数学、外语作为高考统考科目外,其他科目作为必修或选修科目,与高中课程教学安排相匹配,分两次进行学业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与高校录取挂钩。这实际上使高考变一次性考试为多样化考试,使高考成为一个过程,改变了过去“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有利于引导中学根据新课程改革要求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强化平时学习;注重学生发展特长和潜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将综合素质考核纳入高考。方案明确综合素质考核是高考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的情况是高校择优录取的基础,并对考核内容和方法做了原则规定,主要目的同样是发挥高考引导作用,推动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把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作为改革方向。方案把中学组织教学、考试部门组织考试、高校组织招生三者有机结合,特别是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提出了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的办法,满足不同层次院校对学生的需求,这是今后高考和招生改革的方向。因此,建立健全高校自主录取机制是这一方案的重要内容。新方案具有“高端多元(重点院校)、中端稳定(一般本科院校)、低端开放(专科或民办院校)”的高校招生改革取向,探索高校招生改革的空间较大。

  综上所述,高考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我们对方案作了多次研究,特别是对操作性的配套性工作也作了些探索研究,但仍然是初步的。我们诚挚地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使高考方案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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