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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西高考微调加分条款 保留“3+小综合”


时间:2011-05-11 来源:南国早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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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今年广西的普通高考方案有无变化?考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填报志愿的时间又是如何安排的?哪些人群可以享受高考照顾政策?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科目设置:保留“3+小综合”

2011年,我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总的要求是:普通高考方案继续保持不变。即保留2010年普通高考方案中的“3+小综合”科目设置、普通高考试题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采用原始分数录取、本专科统考合一、英语(论坛)听力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网上远程录取等9项内容。

“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外语3门科目,这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而“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外语科考试包含听力部分考试。

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文、理)、外语3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2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

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对于考生关注的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意见》中已经明确:今年考生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填报志愿时间,则安排在普通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其中,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填报志愿在本科录取基本结束之后再进行。

据介绍,今年将继续使用原始分数录取。根据规定,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文类所有专业,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新生录取:五方面实行政策性倾斜

2011年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将向以下5个方面实行政策性倾斜:一是向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急需人才的地方和行业倾斜;二是向人才紧缺的老、少、边、山、穷县(市)倾斜;三是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乡镇企业倾斜;四是向高职高专生空白乡(镇)倾斜;五是向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倾斜。

民族政策方面,今年要求自治区所属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所占的比例,力争达到少数民族人口占我区人口的比例。据悉,自治区所属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一般都保持在65%~70%左右。

优先录取方面,《意见》规定:对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另外,对于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也将考虑优先录取。

《意见》特别指出,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加分政策: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与去年相比,2011年普通高考享受照顾政策的条款中,个别条款有微调。不过,对于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所享受照顾的总分值,还是与去年一样,不得超过20分。

比如,去年的照顾政策中有这么一条: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可以增加20分投档。而在今年的照顾政策中,这项条款已经取消。

照顾政策方面,在照顾对象的相关条件及照顾分值方面,与去年基本一致。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按下列相应条款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

此外,2011年普通高考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中,还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获得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农村计生家庭子女;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以及部分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县(区)学生等。

根据规定,所有拟获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人员均应在报名点进行公示。

退档规定:一旦退档当年不再录取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今年广西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每一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等学校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被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确认的考生,其退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意见》规定,对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等学校不得随意撤减。对因生源不足无法正常完成计划的院校,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向未被录取的同批次上线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违规处罚:高考舞弊“零容忍”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关注。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意见》特别强调:在招生考试工作中严禁任何高等学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以及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当前,考试的安全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高科技作弊和考生资格作假屡禁不止。为确保良好考风考纪,我区今年将根据保密室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大投入,充分发挥现代化技术手段在普通高考安全保密工作中的作用。同时严禁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特别要防范和打击雇人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群体舞弊等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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