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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试水省内借考 考生不用当“飞人”


时间:2011-03-17 来源:东南快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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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孩子不用做高考“飞人”了,符合一定条件就可在借读地申请跨市借考。昨日,省高招办公布《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跨县(市、区)借考》方案。该举措在我省尚属首次,是我省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高考的又一新尝试。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于本月申请跨市借考。这三个条件为: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借考地的房产证或暂住证;考生父亲或母亲近两年在借考地有纳税或缴交社保的记录。

要提醒考生的是,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手续办理。这一便民措施目前只限于在省内跨市借考。省高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外省的考生跨省异地高考暂未开通,明年是否推行还要看教育部的规定。

释疑→为何先试水省内借考

业内人士表示,从业务操作上而言,跨市借考的障碍不大,这也是目前先从跨市借考做起的原因之一。目前福建省实行高考自行命题,是以福建省为范围进行招生,所以不存在考试内容不能衔接等难题,更不存在招生指标外流的问题。

此前,之所以要求考生回原籍报名和高考,是为便于高招办核实考生情况,在审核上更加严密,可以保证公平、公正。不过现在,虽然是借考,借考生的政审、体检及报考材料的组建与保管等考务工作仍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负责,还是可以保证审核的严密性。只不过借考生的考场安排和试(答)卷管理将由借考地县(市、区)高招办负责。

延伸→跨省异地高考仍有难度

目前全国上下关于“异地高考”的呼声越来越高,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跨省异地高考仍有一定难度。

省高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在我省入学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尚不能跨省借考。具体原因是各省的考务安排和政策、考试内容等都不相同。而且我省已经实行高考自行命题多年,外省籍的考生借考,可能存在阅卷、招生等方面的矛盾。

不过,省高招办透露,全国的异地高考还处在酝酿阶段,我省明年是否会实施要视教育部的规定而定。

背景 代表委员建言促政策出台

据了解,省内异地借考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相关建议促成的,是教育部门便民的具体体现。

从2008年开始,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2009年和2010年,教育部均表示,如果两地高考试卷相同,可允许借考。

今年我省“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我省实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交借读费入读公立校等优惠政策,让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选择在父母的工作地上学。原来高考要求回原籍考试的规定给考生带来麻烦,浪费了考生的时间和精力。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具体的措施,让这些孩子在高考时更加便利。

手续办理步骤

1.考生到借考地的县(市、区)高招办领取《福建省普通高考考生跨县(市、区)借考申请表》

2.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后,一式四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由借考地的县(市、区)高招办审核盖章。

3.考生持借考地高招办审核盖章的《申请表》送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招办审核同意后,将其中两份《申请表》带回送交借考地的县(市、区)高招办。

备注:考生《申请表》交回借考地县(市、区)高招办的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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