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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术类专业明年进行省级统考


时间:2008-11-27 来源:北京考试报讯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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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日前出台了,从200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为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省级统一考试,有条件的还要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

据悉,美术类专业是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要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要在20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

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在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校考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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