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31 来源: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现将湖北民族学院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6日止。公示期满,湖北民族学院将按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考生查询方式: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y.edu.cn),点击左侧“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在弹出窗口中输入相应的考生信息即可查询成绩。(各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
湖北省 |
考生号 |
身份证号 |
湖南省 |
考生号 |
身份证号 |
内蒙(自治区) |
考生考号 |
身份证号 |
山东省 |
考生号 |
身份证号 |
新疆(自治区) |
高考报名号 |
身份证号 |
福建省 |
考生号 |
身份证号 |
咨询电话:0718-8439097 监督电话:0718-8439567
特别提醒:湖北省内湖北民族学院不单独给考生发放艺术专业合格证,考生只需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在湖北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合格否”一栏显示为“合格”的考生可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湖北民族学院。湖北省外的专业合格考生湖北民族学院将在4月15日前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提示全国考生:
如查询不到自己的考试成绩请拨打校方电话
湖北民族学院咨询电话:0718-84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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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