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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专业美术考试合格分数线及其说明


时间:2012-03-12 来源: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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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12年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点击进入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或考生号查询成绩。

一.专业合格分数线

 

美术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表演方向、体育舞蹈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吉林

148

158

 

163

255

湖南

 

171

 

166

 

江苏

157

169

167

177

253

福建

159

167

     

甘肃

151

171

168

153

274

山西

152

166

152

144

 

广西

156

163

 

159

 

河北

155

173

 

160

259

山东

151

169

158

156

276

江西

153

165

153

150

252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各省今年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生源情况,我校将艺术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美术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表演方向、体育舞蹈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吉林

12

4

 

3

10

江苏

30

20

6

10

15

湖南

 

20

 

25

0

甘肃

30

20

10

10

20

福建

25

20

   

0

广西

25

15

 

8

0

河北

35

20

 

20

20

山西

30

15

8

10

0

山东

30

15

6

15

15

江西

30

15

4

13

15

三.合格证打印

我校已将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合格分数线知晓自己是否合格,如需要专业合格证的合格考生,320日后根据成绩查询栏目网页上的提示在打印系统中自行打印。

四.几点说明

1.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我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设在我校美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设在我校音乐学院,舞蹈(体育舞蹈)专业设在我校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我校文学与新闻学院。

4.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提示全国考生:

如查询不到自己的考试成绩请拨打校方电话

长江师范学院电话:(023)023-72791999,023-7279200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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