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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分数线(省内)


时间:2013-05-31 来源:河南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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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科技学院美术高考录取分数线(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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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2012年省内艺术类一志愿录取情况

类别 专业 计划数 录取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分数线
文化 专业
服装模特(文)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18 6 339 305 314.2 300 300
音乐(文) 音乐学 50 58 70.87 56.08 62.1 300 85
美术(文)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8 9 71.24 57.24 64.6 315 185
美术学 8 8 67.03 61.11 64.6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10 10 68.47 63.89 65.8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11 13 71.47 54.19 66.1
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方向) 10 11 65.92 59.68 62.7
动画 8 8 64.19 60.93 62.5
美术学(书法方向) 20 20 69.32 65.0 67.1
美术(理)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5 5 71.40 64.48 67.1
美术学 8 8 66.71 58.19 63.3
美术学(书法方向) 5 5 70.75 68.55 69.3

1.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方向)、动画、装潢艺术设计。

(1)河南省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2)安徽、山东、江西、山西、江苏、内蒙古六省(区)均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6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
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3.书法类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4.服装模特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河南省使用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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